多省电大学校购盗版教材 检察院建议集体整顿

2012年10月18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靖)北京市文化、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制售非法出版物的处罚力度,先后破获了10多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从8月20日至9月30日,全市已判决此类案件60起。其中,市“扫黄打非”办挂牌督办的下述3起重点案件的26名涉案人员分别获刑2至14年。

  北京市“扫黄打非”办最新公布了全国最大盗版教材案中装订复印厂负责人一审获刑情况,海淀法院认定彭某等三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3年,罚金50万元至10万元。这是北京首次跨省打击作为盗版源头的印刷厂和装订厂的大案。

  60多名员工推销盗版

  去年1月底,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得到举报: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大量盗印电大教材并发行。

  该公司雇佣了60多名员工,向全国各地的电视广播大学推销教材,将图书发往全国各地学校。在海淀警方从该公司仓库内查获的122种、共计151409册图书中,经相关部门鉴定,有120种、共计151177册图书系非法出版物。据查,自2008年以来,该公司盗版教材的发行码洋达7600余万元期。

  去年9月29日,该盗版团伙第一批6名主要人员因“侵犯知识产权罪”,被海淀法院分别判处4到6年有期徒刑,共处罚金660余万元。

  送货单牵出盗版源头

  执法人员在该库房还找到了“送货单”,顺藤摸瓜,查实彭某是北京鹏翔宏途图书有限公司最大的供货商,共向北京鹏翔宏途销售非法印刷、装订的图书21万余册。王某某作为三河市宏光印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彭某销售盗版书的情况下,仍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彭某非法印刷19万余册图书。而马某作为三河市皇庄乾元装订厂负责人,也在明知彭某销售盗版图书,仍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彭某装订5万余册图书。

  日前,海淀法院判决彭某等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50万元;王某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20万元;马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

  建议集体整顿涉案高校

  据海淀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处检察官介绍,购买这些盗版教材的主要客户是多省电大学校,或是其他高等教育院校。这些院校在明知正版教材采购价的情况下,仍购买盗版教材,严重危害了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间接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令人担忧。

  检察院详细搜集相关材料后,将向涉案高校联合发函,建议集体整顿。

(原标题:多省电大学校购买盗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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